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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
关于成立青年委员会及遴选青年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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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的有关章程,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拟成立青年委员会并遴选青年委员。现通知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情况参与推荐。请各位委员将本通知传达给所在地区的省级核医学分会以及知名专家及相关人员。
一、 青年委员条件。
1. 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9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是所在地区核医学骨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4. 学风正派,团结同行,热爱并热心学会工作。
5. 中青年委员以学术水平与工作能力为主要条件,原则上不受地区、单位限制。
二、 遴选办法
1. 中青年委员推荐途径:
(1)省级核医学学会推荐。
(2)常委、知名专家推荐。
(3)学会委员联名(2人以上)推荐。
(4)申请人自荐(各省级核医学分会审核)。
2. 递交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业绩介绍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人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推荐人意见。
3. 初选没有名额限制。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程序
1. 2008年7月31日发出青年委员遴选通知。
2. 2008年9月30日以前秘书组接受青年委员推荐报名。
3.报名联系人:李春林(nmlichl@yahoo.com.cn)。
4.邮件报名时先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生日、职称、单位、从事专业、手机及e-mail地址以及推荐人),填写附表后发回。
5.发出报名邮件后,请注意接收回复的报名号,只有收到报名号后才能确认报名成功。其他资料请随时备用。
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
200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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